为全面推动全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关于全县窗口单位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监督举报。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来信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编:013650;
来访地址:兴和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
举报电话:0474—12388; 0474—7212979;
网络举报:http://neimeng.12388.gov.cn/wlcbs/xinghexian/
微信公众号举报:关注“廉洁兴和”公众号,点击“信访举报”,输入举报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兴和县窗口单位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兴和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兴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和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5日